第2个回答 2020-08-19
首先,深圳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由各学位点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根据专业情况在两年、两年半和三年3种学制中自主选择。研究生应该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的研究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毕业,但其在学年限不得低于2年。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位(毕业)论文的时间比例一般为1:1。
其次,在培养方式上
(一)实行导师负责制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
(二)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列的课程学习任务,承担导师安排的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
(三)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参照《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规定》执行。
(四)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原则上应补修本学科、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由导师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予以确定。
接着是培养方案上
各学科以本总则为依据制定本学科培养方案。已获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应按一级学科口径制定培养方案。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和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自主制定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条件,并纳入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在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培养方案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如确需临时修订的,由各学科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经充分讨论,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最后关于个人培养计划的话,深圳大学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结束前,各学科会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与此同时,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共同拟订并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并根据研究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总的来说,还是非常合情合理,又很灵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