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qq空间里面的日志访客记录发现全是色情的号码

我的好友里面根本没有她们,全是要我开通视频之类的广告,我总不能挨个儿举报她们吧,谁知道应该怎么办?我的空间对所有人开放,但加好友需要验证,我的日志不需要加密码//先给10分,若能解决问题,追加20分

两部最重要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09
全部在你的QQ空间设置里面 你自己设置就可以啦
第2个回答  2011-04-06
你试试吧空间只对QQ好友开放
第3个回答  2011-04-06
我的空间对所有人开放

这个就没办法了 你对所有人开放 是防不住的

你可以设置成 对好友开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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