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尤其是高速隧道内,第一时间的处置十分关键,如果处置不当,往往会引发二次事故,威胁现场人员安全。浙江台州警方公布一起事故,S9苏台高速一隧道内两车轻微刮擦,损失轻微,由于都未撤离,一驾驶员不幸身亡。
两车损失轻微,本可以快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可他们没有这么做,两车分别停于一、三车道。此时来往的车辆一辆接着一辆呼啸而过,期间好几辆大货车紧急刹车擦边而过,十分危险。
见此情况,黑色SUV车主下车在隧道内随意走动,检查被刮擦的地方,其女儿也随之下车。随后,女驾驶员打开后备箱,两人试图拿出压在行李下面的“三角牌”,却不知危险已悄然来临。
如果隧道内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应尽可能把车驶出隧道;当车辆无法驶出隧道时,车上人员必须迅速离开车辆,也不要再高速公路上逗留,打开危险报警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设警示标志,报警后在安全的位置(如紧急停车带内)等待救援。
事发当晚正值车流高峰,飞驰而过的汽车以及隧道内货车发动机的轰鸣并没有让两名司机产生畏惧感。黑色轿车司机冯某开启“双跳灯”后,带着12岁的女儿下车,查看了车辆损失后,绕到车后打车后备厢,准备寻找压在行李箱下面的三角反光牌。
公共视频显示,第一次刮擦后2分42秒,就在冯某拿到三角反光牌的一瞬间,另一辆白色轿车飞快驶来,碰撞了正在车后活动的冯某以及12岁的女儿。冯某被卷入车底,12岁的女儿被撞后摔倒在一边。
经医护人员检测,冯某被撞身亡。万幸的是,12的女儿没有受到直接碰撞,仅在摔倒时手部擦伤。这本是可以避免的一起次生事故。如果第一起刮擦发生后,两车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那么这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惨痛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发生事故后在路面上逗留,查看车损或协商责任赔偿,将使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不少司机朋友可能担心车辆移动后,可能导致事故责任可能无法划分,但是这在专业的交警蜀黍面前只是小儿科的问题,完全不用担心。相比车辆损失,人员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靠边,就是一旦发生事故后人员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
人撤离,就是无论车辆能不能移动,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最重要,发生事故后,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并面向来车方向。即报警,就是在撤离后,立即拨打110或122电话报警。
引言:由于现在私家车的增多,有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选择开车出行,这样在路面上受伤的几率也就增大了。而且如果这个事故是自己亲眼见证的,那估计会很崩溃,浙江的一个隧道发生了车祸,女儿在这个过程中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被撞死,那么怎样去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呢?
其实这件事故的起因本身是很简单的,两辆车的隧道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小的碰撞和刮蹭,于是都停了下来去进行处理。只是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是隧道之中,如果要停下来的话,也应该赶紧去应急车道来处理的。可是没想到其中一辆车中的母女并没有去到应急车道,在隧道中随意的走动。在这个时候意外的发生了隧道中的车辆行驶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而且知道因为光线的问题导致了有一些司机不能够及时的躲闪,于是母亲坐在女儿的面前被撞死了。
处理交通事故这件事情本身只是一个刮蹭是一个小事情,没想到却造成了人死的悲剧。就是因为两个车主在处理事情的时候没有到合适的位置,当然有一些人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是可以的没有问题。但是司机在行驶的路途中会有各种各样的因素会导致躲闪不及,所以如果说要在路面上尤其是那些高速的路面上去处理车辆的问题的话,最好要赶紧设置一个标识牌或者到应急车道上,不要在原地处理。
实际上不管这是一个怎样的错误,都是一场悲剧,而且那个女孩看着自己的母亲就这样死了是有很大的心理阴影的。所以也希望少一些指责,多一些关怀,也希望这个女孩子能够调节好自己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