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些天在市“蓝十字”大药房买了两盒贵重药品!吃药半个月后发现其包装粗糙,怀疑是假药!
我买的这两盒药属贵重药品,每盒定价为186元!而且,此类药不能随便停用,如果不在医生的指导下停药会有生命危险。而我已服用半个月之久,也就是说我停了半个月之久的药,同时还服用了假药。我现在很害怕会出现什么坏的结果!
我和药店进行交涉,药店说从他们的进货单上查不出这是他们药店卖出的药的批号,他们不承认是他们卖出的药!但我有买药时药店开据的购药票据!但购药票据上确实没有注明产品批号!
请问我该怎么办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