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上的绿色通道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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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的全称是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鲜活产品运输车辆可以享受通行费的优惠,同时给予便利优先通行待遇

车辆运输的农鲜产品符合《鲜活农业产品品种目录》规定的品类的,在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五纵二横“)即可享受免收过路费的便利待遇。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开展了“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


扩展资料:

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中国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各国尽管对高速公路的命名不同,但都是专指有4车道以上、两向分隔行驶、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公路。此外,有不少国家对部分控制出入口、非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直达干线也称为高速公路。

参考资料: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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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3

收费站上的绿色通道,全称“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是专门给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的一条优惠政策,比如减免通行费等。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最初于1995年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2010年12月1日起,绿色通道扩大到全国所有收费公路,而且减免品种进一步增加,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扩展资料:

“绿色通道”是指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开展了“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绿色通道”的总里程已达4.3万公里,包括“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高速公路网、国道主干线。 

其中,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于2006年1月15日起全部开通,“五纵”是指银川至昆明“绿色通道”、呼和浩特至南宁“绿色通道”、北京至海口“绿色通道”(含长沙-南宁连接线)、哈尔滨至海口“绿色通道”(含天津至北京连接线)、上海至海口“绿色通道”(含鹰潭至常山连接线);“二横”是指连云港至乌鲁木齐“绿色通道”(含西宁至兰州连接线)、上海至拉萨“绿色通道”。

“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直接连通了全国29个省会城市,71个地市级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

参考资料:绿色通道-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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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4

“绿色通道”, 也称“无申报”通道或“免验”通道, 是指旅客携带无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或只出示申报单或有关单证后即可放行的通道。

绿色通道(建设),是以公路、铁路、河渠、堤坝为主线,统一规划,路基(堤面)绿化和两侧造林绿化统一布局,沿线的城镇、乡村绿化美化统一推进,乔、灌、花、草结合,实现通道沿线林木连线成网。

扩展资料

“绿色通道”是指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开展了“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绿色通道”的总里程已达4.3万公里,包括“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

参考资料:绿色通道(词语)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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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3

农产品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绿色通道”的全称是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有很多种含义,在这里特指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是指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车辆运输的农产品符合《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的品类的,在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五纵二横“)即可享受免收过路费的便利待遇。

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开展了“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

扩展资料

绿色通道(建设),是以公路、铁路、河渠、堤坝为主线,统一规划,路基(堤面)绿化和两侧造林绿化统一布局,沿线的城镇、乡村绿化美化统一推进,乔、灌、花、草结合,实现通道沿线林木连线成网。

“绿色通道”, 也称“无申报”通道或“免验”通道, 是指旅客携带无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或只出示申报单或有关单证后即可放行的通道。

绿色通道可以指在候车室

绿色通道在相关的医院,从医院角度讲就是要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无条件的实施抢救。

可分为:

学校教育绿色通道

造林绿化绿色通道

公路运输绿色通道

其他相关绿色通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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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收费站上的绿色通道,全称“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是专门给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的一条优惠政策,比如减免通行费等。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最初于1995年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2010年12月1日起,绿色通道扩大到全国所有收费公路,而且减免品种进一步增加,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研究,现就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
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各地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要对“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对于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视情给予补偿。新批收费公路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确定其交通流量。
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一)加强养护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绿化美化、安全畅通。要着力提高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公路畅通,减少交通延误,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二)规范标志设置,方便驾驶人员识认。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过收费站,各收费站点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按照《关于规范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号)的有关要求,在专用道口上方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收费道口;同时,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绿色通道”政策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货运集散地,加强对货主单位、承运单位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和
教育,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的意识,为“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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