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结束,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国家公祭日是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体现的是对群众的尊重,是对生命的敬畏。而以国家公祭日的形式奠祭,也表明抽象的国家已经拟人化,国家的意志、信念和情感,正与普通人情相融。
因此,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表明国家政治的世俗化、平民化,体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也是对至今拒不承认侵华战争的日本有力的拷问。
34万中国无辜的男女老少死于日军的屠刀之下,几十亿美元的财产遭到日军的破坏和掠夺,这样滔天罪行和暴行当然每个直接犯罪者都负有法律和道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