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如题所述

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受教育权是学生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根据《宪法》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如有的学校对违纪学生处以停课一周的处罚,实际上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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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2

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受教育权是学生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根据《宪法》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如有的学校对违纪学生处以停课一周的处罚,实际上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扩展资料:

学生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不管是心理还是生理都处于快速的发展期,由于其年龄的特殊性,这特殊群体比成年人更容易遭受来自各方面的侵害。

中小学生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学校,因而,学校的教学设备、校园环境、教师队伍的素质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学生的生活、学习以及身心健康,这种影响在其整个一生中都是非常关键的。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学生依法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以及学生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

我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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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3-27
1、因为某种理由让停课
2、上课时间让学生在外罚站
3、停学
4、认为区分不同层次的学生,给予成绩好的同学更多的照顾;差的同学的问题忽略
5、排座位的时候将某些成绩差的同学放在班级后面的位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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