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老板为了不交社保让我签了代理销售合同,在仲裁中对方不承认劳动关说是合作关系,并且把工资写成了陈列费,把我们从公司开单库管签字后拿出去送的货,说是我们私自拿走,构成了咋骗经济罪。但我们有录音材料可以证明他说的都是诬陷。进销存系统全公司就我一个人会使用,我上了密码,他们也拿这些事说,说我走了把系统上锁,原始单据拿走构成了盗窃罪,说是去公安局立案。首先系统是我提议老板买的也是在公司电脑上我给安装编写的。就是一句话对方律师给我按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罪行。最后仲裁开完庭之后让我们双方调节,我们都同意了。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和坏处。我的证据足以证明我们是劳动关系,是不是可以反悔不调节。直接让仲裁呢。还有仲裁之后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我应该怎么去做?就我说的以上,我的胜诉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