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比如公司是房地产企业,当年没有收入,仅发生管理费用100万,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不考虑其他因素,当年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如果第二年有税前利润200万,该如何纳税?如何弥补前一年的亏损?包不包括第一年的10万元业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