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护,是不是有的时候,就是在对方还没有说你之前,先说别人?哪怕是假的?可我觉得这样的人,人品不

自我保护,是不是有的时候,就是在对方还没有说你之前,先说别人?哪怕是假的?可我觉得这样的人,人品不好啊,就是情愿自己不受到伤害,也要无条件的先伤害别人,哪怕是无辜的?还是说,想要做人上人就必须这么做?有的人觉得,就是应该这样保护自己?可我并不理解这样的做法

你好:
感谢你邀请我回答这个提问。
你在描述自己的问题的时候,并没有描述出当时的特性表现。你只是强调了似乎有一团意识想要控制你,这无法证明你本身是否就是多重人格障碍。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具有多种思维。我们时常也会体验到冲突的几种思维。但是,如果我们单纯地从思维的种类和冲突性来证明存在多重人格的问题的话,还是很有问题的。另外一点,你们学校的心理老师用了非常不负责任的态度来告之你可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这种行为,应该是一种过失。这种不良的,不负责任的权威性暗示,带给当事者的压力与影响异常巨大。人格从专业的角度来看,虽然可以理解为一处生理躯体容纳多种人格特质的分别的个体,但是,它们的转移与转换,需要一个间接与缓冲的时间。你提到了哭的时候,忽然有另一团意识似乎想要控制你。那么,这里,就需要区别这团意识的性质。我们不能说,因为我在哭泣的时候,有另一团意识,所以,我就是多重人格的人。多重人格在情绪激动的状态下,确实会产生人格间的转换。但是这种人格间的转换,不会被个体所感知到--绝大部分情况下。如果这种“非我本意”的意识团的侵袭被你所感知到,那么,它应该是来源于你自身的,只是不被你所接受的另一种思维流。我不能认定它必然就是另一人格的意识流。
多重人格之间的转换,确实会表现为一个个体表现出多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以至于让熟悉的人很吃惊,很意外。当个体的主要人格重占意识之后,对所发生的事情,可以略有感知,但是很多时候并不存在感知力。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哪怕别人解释了再多,提供了再多的证据,他们也无法在主人格期间回忆起当时所发生的任何事件。这种遗忘,是潜意识层的。通过多种方法,隐藏了个体对当时事件的感知与回忆。只有通过深层意识揭露,才有可能忆起。个体也会因为自己所经历的这些事件,比如说,做了一件自己原本非常讨大非常不想做的事情,而感觉到害怕,担忧。不过,他们很少会意识到这件事情出自本人之手。他们有可能会觉得自己有精神症,严重的精神错乱,但是不会考虑为自己是多重人格。要辩别多重人格,了不能单纯地从一个人的描述来定论,而是应该由观察获得。常用笔迹对照,事件回忆,催眠法,联想等获得。
很多研究和回顾性研究都发现,人格与之前受过严重的精神创神有关联。一个人既不可能平白地出现人格,也不可能会想人格就人格。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因为代谢障碍,营养不良,脑伤等原因出现人格变异,多重思维干扰等情况。我们需要区别对待。多重人格所出现的规律,与他们在事件当中所受到的创伤以及创伤施加者有关联。他们不仅仅会自己在内心里开创一个新的人格,也会开创一个施害者的人格,也会开创一个调停者的人格,也会开创一个保护者的人格。这些人格,或多或少。文献记载最多的人格障碍存在多达数百种人格特质。我们也只能当成是一种记录,而不能当成是一种资料。
对于存在思维干扰个体的情况,一般所带给当事者是混乱,焦虑,紧张,恐惧,不安。也会因为自己的这些情绪体验,而对周围的人造成一定的干扰与影响。所以,他们才会越加关注自己的精神状态。但是,很不幸的是,因为现在网络的普及,以至于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来获得与自己的情况类似的信息。这种信息的提供,虽然有利,但是更大的害处在于,当事者很容易通过这些简单的信息就把自己当成某一种病患,然后,在生活当中扮演起这种标准的病患难者的特定表现情况。这样的问题,非常糟糕。对于你目前的情况,又正好处于高三。我个人建议,先做前期评估,清楚整个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依据于详实的信息,来获得最准确的可能性原因。个体放松治疗,以及认知的自我合理接纳,这些都是必要的。药物目前并不需要介入。因为它的副作用,不是目前高三时间可以受的。随后可能会因为焦虑而导致睡眠出现一些异常,这些也并不需要担忧。那只是证明你的精力集中于这些事情上而己。总的来说,看待问题的时候,不要朝最严重的情况下去考虑,也不要单纯地依据于与一名不合格的心理老师会谈之后就受制于他所提供的信息。虽然学校提供心理是一件好事。但是,目前中国的很多学校里提供的心理师,不仅水平低下,而且专业能力差,职业道德水准差。你们可以做的,就像我其上所提供的信息。
如若需要其他资料,可以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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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4
当然不是啦!追问

那自我保护是啥

第2个回答  2017-04-24
社会常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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