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必须在领证当年请完吗

老婆在省级医院上班。我和老婆14年12月领的证,因为我们觉得14年比较好。我们计划15年6月去请婚假。结果老婆今天去和人事处说,人事说告知不允许婚假跨年请!老婆是护士本来就没什么假期。想用婚假陪她一起去旅游好好玩玩。现在闹这出怎么办啊!烦死了!

婚假是企业给予员工一定时间内安排结婚事宜的假期,尽管法律没有婚假有效期规定,但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规定婚假有效期。但规定婚假有效期的期限必须合理,制订规定的程序也要合法,就是说,单位制订的这一规定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或在职工代表中通过,并进行公示,新员工进单位时必须给予知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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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领取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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