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行人受害者,对方肇事车辆方是全责。我担心最后肇事方会只赔给我很少的钱,或者给我一点赔偿后就干脆不理我了,因为我自己对可以获赔的程序和可以赔多少心里没底。
所以我去咨询交警。交警和我说肇事方不会找我私了的,最后一定是有交警方出面把我们双方召集起来协商解决的。交警说:“如果不通过交警最后解决,肇事方的赔偿无法进保险的。”请问交警告诉我的话有没有道理?我还没听明白交警的话,请帮我解释一下正不正确。谢谢。
交警出面协商解决属于行政调解,区别于“私了”的关键点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参与主体不同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是国家机关作为第三方介入,有公信力调解终结书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对整个事故有、责任和损失有书面记录;“私了”则没有国家机关介入,属于双方当事人协商。相关法条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二、是否出具调解终结书
交警出面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私了”是口头调解没有调解终结书。相关法条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三、保险理赔的区别
车险理赔由交警处理的需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法院处理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或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私了”是不能提起保险理赔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理赔
发生了交通事故能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