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公司工作近两年时间(还差20多天),第一年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年未签订,现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解除合同,我可以向公司要求哪些赔偿?如协商不成,如何仲裁?谢谢!
解聘理由为合同到期,现公司同意赔偿两个月,不同意双倍工资,我该怎么跟公司交涉
凭劳动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