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耄耋之年的婆婆一直寡居,2003年她的房子要拆迁,她女儿的户口一直还和母亲在一起,她想分得母亲的房产,于是承诺等房子回迁后要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指导养老送终,但是房产证要写她的名字。而现在她女儿由于自己欠债要将本该属于母亲的房子卖掉,可母亲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几十年了,不愿随女儿搬到郊区去住,偌大年纪到郊区会面临很多生活上不方便的问题。请问我婆婆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保住本该属于她的房子呢?
谢谢您的回复,我想再问一下,回迁时的回迁款大约12万元,还有装修房子的约3万元都是女儿淘的,这会影响母亲的维权吗?
追答抱歉啊,我具体的法律知识还学得不够,但我个人观点认为只要明确了房子所有权是母亲的,其他支付的钱应该不会造成所有权变动的问题。我觉得您还是找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一下,找个律师,这样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