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的超市工作了3年了,因为超市生意不好要裁员,他并不辞退我而是故意把我往其它的分店调,

分店离家太远了我就想辞职,超市不给我出具辞退证明请问怎么才能拿到失业金,谢谢。

第1个回答  2015-07-21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如果单位写”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如果单位写:你主动辞职的,单位不同意

          你不会拿到失业保险金的。

【4】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第47条,

         单位按你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5】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

追问

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时上面有一条规定要服从公司的任何调动,现在怎么办呢

追答

辞职是可以的,提前30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你的劳动合同里写着:服从公司任何工作调动。

现在不去,

可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了。

还是和单位协商,说出自己的家庭存在困难,

这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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