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检验员的职责有以下七个方面,分别是:
密切配合车间及有关部门做好检验、试验工作,严格按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和试验。
对过程产品质量进行判断,有权对过程产品合格进行放行,不合格要求停产。
负责过程检验记录、过程不合格项目、过程返工返修的记录填写,数据统计。
督促、指导生产工人按图样或样件、按标准、按工艺、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熟悉产品装配工艺和技术要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至完工。
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隔离,开具不合格处理单及时报品质部。
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改善措施进行跟踪,会同车间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当好“三员”(产品质量检验员、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
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