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今生今世 读后感600字

如题所述

在学这篇文章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甚至觉得我们生在世上不需要任何证据。这样糊里糊涂地活到读这篇文章,已经过了十五载。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仍旧无所触动,因为我找不到共鸣。直到学完了这篇文章,才开始明白起来。
读刘亮程的散文,我感佩他超出常人的细腻和深刻处,也陶醉于他那种挥之不去的忧伤和孤独。我主观以为,这大概和气质相关吧。性格外向的人张扬,性格内敛的人深刻。好比植物,麦子的繁华全在穗上,让人一眼看得到,但麦子根须浅生命力短暂。红柳的辉煌在根上,它穿透坚硬的沙土去努力探求生命的深度。刘亮程可能是个性格内敛的人,他就像文坛上的一株红柳,在他擅长的乡村题材里,想得细掘得深写得俏。
当然,构思的巧妙思想的深刻还要借助高超的表达。刘亮程的散文耐品有诗意意境美,得力于他的语言功底。
作家的语言,存在问题的大致有这样几类:一种是嫁接的翻译文本,欧化句子严重长句子多容量丰富,但读起来别扭。一种是旧学底子厚,但食古不化爱炫耀学识堆积典故熟语,懒省事,没有自己的锻造。一种是从口语化来,自然质朴,但沉淀不够提升不够,少了韵味。高明的作家总是力避这几点的,他们寻求一个成熟独到的腔调。
刘亮程的语言是自己下功夫锻造的,显得出类拔萃。他很少用典用熟语,也不全用白描,是工笔加淡彩渲染的那种,精致丰厚隽永。他最擅长用语言造境,质感的动态的含蓄的忧伤的画境。他很少像某些作家一样,板起脸来说教,把语言变成冰雹石块和枯枝败叶向读者倾泻。人惟恐躲之不及。刘亮程的文字有魔力,不炫耀不张扬,叫人不自觉间就沉入他的气场里,欲罢不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刘亮程写过十年诗歌,他的散文语言得益于诗的输血和哺育,极富暗示性启发性象征性。他以诗句入文,诗的节奏感让句子更鲜活灵动,诗的含蓄让表达更形象具体。他将遣词造句修辞与自己的气质情感妙悟,巧妙熔为一炉,冶炼出了自己的面目,达到了让人羡慕的境界。
诗人寻找家园,哲学家逃离家园。我们希望我们的家园永远充满诗情画意。读刘亮程的散文,可以重温乡村的梦境,慰藉我们疲惫的都市脚步。虽然那仅是一个人的村庄和风中的院门,却叫我们频频回首。
记住作者那句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
附:今生今世的证据赏析
有那么多名篇佳作在前面挡着,要想翻出新意很难。刘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证据》一篇却显得新颖活脱,情感克制理性,视角独到,语言精美。
首先,刘亮程的构思是精巧的。他没有反复吟咏人对故乡的依恋,而是越过这一层面去探究思乡之情何以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家园对一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人离家,家乡成为故乡,其间发生了什么,有多少变化寓于其中。
在结构上文章紧扣“证据”二字层层展开。
作者先写一次搬迁,写我们自己有意无意间毁坏了今生今世的“证据”。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因为不懂得不知道不怜惜,才会有轻率之举,我们用暴力摧毁了我们曾经生活的地方――我们今生今世的证据。“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那土墙,那破墙圈,那门洞窗口,那墙角的烟道和锅头,那破瓦片,那泥皮以及泥皮上的烟垢和灰,那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和铁钉,这些“证据”,被我们彻底摧毁了抛弃了。曾几何时,我们评价东西的价值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考虑它们是否有用。我们也总是满怀信心以为,明天会有更新更好的东西在等着我们。喜新厌旧是人们的通病,为了迎接明天就要干净利索地和昨日告别。于是,就有了急于自我摧毁的暴力豪举。
文章紧扣“证据”层层展开,结构严密而不显拘谨,这和作者独到的选材视角有关。作者不空洞地抒发对故乡的爱恋,也不以一枝一叶来言情讨巧。他抓住人与故乡的关系这根藤蔓细细摩挲,告诉我们,家园意味着什么,在家离家,家乡成为故乡,其间发生了什么。可谓切中肯綮,击入要害,动人心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6-13
《周处改过》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一个叫做《周处改过》的故事,它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人是不会有错的,但是有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学会怎样改好自己的过错。这个《周处改过》的故事主要讲的是:古时候有个名字叫周处的少年,他因缺乏约束,所以常危害乡邻。他知道大家把自己看成“三害”后,感到十分羞愧,决定痛改前非。离家后他碰到名士陆云,陆云让他立下远大的志向,终于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大名人。啊!这一个故事让我知道:世界上谁都会有错,甚至高高在上的名人也会犯错误,但这些并不重要,只要知道怎样改正自己的错误就可以了,名人虽然犯下错误,但他同样可以为我们贡献自己的力量。所以,我们犯下了错误并不重要,但一定要改正过来,大胆承认。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