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代理人在检视投保人的火灾保险标的--住宅时,发现其屋内堆置汽油多桶,为了不影响该投保人投保,竟未表示任何异议而签发了房屋火灾保险单,保险有效期内的某日该房屋发生火灾而被焚,保险人以投保隐瞒重要事实为由拒赔。问保险人能拒赔吗?为什么?
谢谢楼上。但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应该是代理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吧?而且在《保险法》中也对保险代理人有约束,以上案例是不是可以认定保险人可以拒赔,被保险人追究保险代理人的责任,要求其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