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发票遗失应由开票方即销货方向其主管税局申请处理.
至于这个遗失证明没有多大必要,因为不是销货方办理必须的文件.
如果确实是你们购货方弄丢了发票,销货方办理挂失所产生的费用及罚款可能要你们来承担,这个需要你们双方协商.
至于这个遗失证明,如果真的要提供也不可能要求你们购货方主管税局盖章的,只能盖你们自己的公章.
我提供个主体内容的范本,抬头和落款就不写了
"兹证明**公司**日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NO.**),因**原因,确认已遗失.发票暂未抵扣,特此证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