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是09年12月上楼领钥匙的时候发现门把手缺失,后又发现门漏风,当时在验房单子上也写明,可是一年多过去了始终未处理,物业的人就说没办法还说我们当时根本就没写什么验房单,让自己拿钱修。我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还不如用一年的物业费买个新门那,他们就说不交物业费就停电梯,我都怀孕五个多月了,差点气被过气去。
2、我们加州洋房公寓的电费是直接交给物业的,1.1元一度的电费是高于普通公建的用电费用的,给物价局打电话开始说管,后又说让自己协商,我都欲哭无泪了。
3、上楼一年多了,我们还是迟迟拿不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