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官、懒官、乖官、巧官分别对应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四官问题。
这四个概念最早是2018年3月14日,乌兰察布自治区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赵秀平一行就自治区党委拟开展的讲座上提出来的。
权责对等、权责清晰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干部就要干事,忠于职守、勤政为民向来是对为官者的基本要求。逆此基本要求而行,纵然没有直接的违法犯罪行为,亦是一种“亚腐败”。
“庸官”、“懒官”存在的原因一则是当下对于“庸懒”的治理还缺乏“标准”;二则是治理尚未上升到刚性的制度乃至法规层面。
“乖官”、“巧官”误国、误政府,对单位而言,也是贻害无穷。“乖巧”的行事风格和为官之道无疑会传递给单位其他人,尤其是对初入机关、有样学样的年轻人,既浪费了行政资源,也败坏了单位名声,累及党和政府的形象。
出现“乖官”、“巧官”,原因是在干部教育管理上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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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次座谈会上,赵秀平同志表示工作人员所提出的建议实在具体,同时提出要求,希望广大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思想站位,提高政府公信力及服务能力,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率,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
同时该次座谈会还提出了改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这四种行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