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发展文职雇员队伍是构筑具有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战略抉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弥补现役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的一项重要创新。消防文职是消防队伍中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力量。实践证明,文职雇员的加入,使公安消防部门执勤、执法力量得到大大加强,监督服务能力得到有力提高,较好地缓解了当前消防现役部队兵力不足的矛盾。文职雇员大多具有法律、中文、英语等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具备了辅助执法的基本素质,他们在宣传教育、内勤文秘等岗位上逐步显现出自身的特有优势,为加强消防管理力量建设,弥补现役消防监督力量的不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地位不明确,社会认同度不高。由于征招文职雇员相关工作在全国都还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政府、用工单位,还是社会和队员自身,在如何给这支队伍定位,如何看待与建设这支队伍上都存在诸多困惑,造成社会认可度低、队员个人发展期望值低和相应待遇保障低等“三低”的尴尬局面。一是政府面临的尴尬。现行《消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但该规定只是从法律层面上提出要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没有具体涉及到文职雇员身份定位等问题。目前,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征招工作仅仅依据《劳动法》和《合同法》出台了一些文件,且大多没有明确文职雇员的用工性质。同时,没有针对消防职业的特殊性,从立法和政策措施等方面,明确职业消防员的招收、使用、职责、福利待遇和退役保障,缺乏关于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素质建设的长远规划。 二是政治、经济待遇相对偏低。消防工作属于高危险的工作。据一些测验结果显示:在最受人尊重的职业中,消防队员名列榜首。但目前,文职雇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两部分组成,远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随着社会物价消费的飞涨,文职雇员现有的经济收入与所承担的繁重、危险的工作任务明显不相称;在医疗保障和社会抚恤等问题上,虽然在招收文职雇员过程中,大多为其办理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但还是不彻底。文职雇员一旦身患疾病怎么办?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文职雇员的工作热情和整体士气。 针对队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应认真加以总结、分析,多策并举,就发展和文职雇员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与建议: 制订法规政策,明确社会定位。新修订的《消防法》虽然未直接明确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队伍的法律地位,但其关于“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的规定,为发展文职雇员队伍留下了立法空间。目前,有的地方已明确文职雇员编制纳入地方编制管理,这些做法都可以借鉴。 作为枣庄市完全有能力达到这一点,以这次山东省消防条例修改,同时枣庄市也制定地方消防法为契机,在法律上明确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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