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生效后,如果是门诊。由于一般只能报销住院费用,门诊费用不报销。如果您是在门诊产生的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异地就医生效后,如果是住院,还处在住院阶段,没有出院。由于住院费用是在出院的时候才结算,所以,
医保卡上的钱没有变化是正常的。
异地就医的主要流程如下:
1、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2、选医院,从公布名单中选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录人社部
社会保险网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直接查询就医的医院是否开通了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3、持卡就医,在异地可以直接读取异地社保卡信息,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医保卡是可以异地使用的。一、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尤其是进入2021年后,
国家医保局发布了《
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营范围扩大》,新增了15个省/市/自治区作为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加上之前已在试运行的地区,现在我国实现普通门诊跨省结算的地区共有27个。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四川、贵州、西藏、山西省、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异地住院还是异地普通门诊,实现医保卡跨省结算的前提条件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只能手工报销。如果已经办理了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话,那么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也同步开通,就无需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