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子妹妹代持,父母承诺过世后房子三姐妹分,父母在时妹妹把房子过户给姐姐有效吗?

如题所述

父母房子妹妹代持,父母承诺过世后房子三姐妹分,父母在时妹妹把房子过户给姐姐有效吗?
父母的房子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所有儿女都有继承权。父母过世后,儿女们平均分配父母的遗产。但是有很多的因素,会导致一些遗产继承者们,产生许多的矛盾。
就是儿女有的没尽到膳养老人的义务,或者是父母另有考虑,提前把财产分割出去,又或者是在父母不清楚的时候,把财产移出,等父母过世后,这些问题就都出现了,导致了家庭矛盾。
你应该了解清楚,房子是父母授权给你妹妹,让她转给姐姐的,还是私自办理的。
如果是父母授意的,并且有授权书或者是有遗嘱,那么你就没有权利去干涉了。
下面就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法,我摘录一段,你可以参考一下。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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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8
父母在的时候过户给姐姐了,但是有父母的遗嘱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