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权利机构有两种类:
一.
股东大会: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
公司制企业的最高
权力机关。
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二.董事会:它是股份公司的常设权利机构。董事会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奇数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
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的代表,其产生办法由《
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负责。
公司董事会议事时,应当有相应的程序规则,明确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