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05
需要报案,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05
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一次据传(就是把人带走)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持续时间也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时间,但应立即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要是警方一直没有通知就是违法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3个回答 2020-06-27
可以不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可以请当地公安机关配合或帮助,但要看案件有没有必要。公安部有统一规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