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一般有6-7个市政府副秘书长。
地级市的人民政府一般可以设置6-7位副市长,每一位副市长均配有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工作,并为其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的
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负责协助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协助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情况综合、协调和领导讲话、
新闻稿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负责协助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管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
(四)负责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有关议题的协调和审核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有关会议议定事项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六)负责协助市政府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审核把关工作。
(七)负责完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