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政治复习提纲

如题所述

一、知识要点
1、人类的生活每时每刻都离不开自然资源。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各种生物也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
2、自然资源包括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两类。
3、生物多样性是自然界的主要特征。
4、人类也生存于自然环境中。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物质条件。
5、人类与大自然通过食物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环境中有各种生态系统,并通过食物链保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6、土地是万物之母。水、土壤、空气是生命之源。
7、沙尘暴是土地荒漠化给人类带来的典型环境灾难。
8、为了子子孙孙都能够生存和发展,我们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就得留有余地,不能竭泽而渔。这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要义之一。
二、问题归纳
1、自然环境包括那些因素?人类与大自然是怎样的关系?
因素:地质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空间环境等。
关系:①人类是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并从中获取各种自然资源,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因此,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物质条件。②人类是大自然的产物,是大自然的一部分。③人类与大自然通过食物链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因此,人类应该珍惜大自然,尊重大自然中的一切生命。
2、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作用):①生物多样性具有很高的价值,最为宝贵的是:它是大自然造就的基因资源库;②生物多样性是生命支持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维持着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平衡,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③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必将恶化人类的生存环境,限制人类生存发展的机会,甚至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3、资源在枯竭、环境被破坏表现
由于人类的过度消耗,自然资源日趋枯竭,环境日益恶化。资源在枯竭表现
为物种减少,土地荒漠化,水资源短缺,能源匮乏。环境被破坏表现为人类在耗
费更多的资源的同时,也严重污染了水、土壤和空气,破坏了自然环境。
4、 物种减少的原因及严重后果
原因:①由于人类的乱砍滥伐乱捕和环境污染,全世界的物种正在每天几十
种的速度消失。②因为一个物种灭绝之后,就永不再生,而由于食物链的作用,
地球上每消失一个物种,往往就有10—30种依附于这个物种的其他物种也随之
消失。
后果: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必将恶化人类的生存环境,限制人类生存发展的
机会,甚至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5、 土地荒漠化的原因及严重后果
原因: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人类活动的影响,如对森林的过度砍伐、对草原的过度放牧、过度开垦等,土地荒漠化越来越严重。
后果:土地荒漠化给人类带来的典型环境灾难就是沙尘暴。
6、 水资源短缺的原因及严重后果
原因:人类的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
后果:淡水资源危机可能使人类以后面临的最大的生存危机。
7、 能源匮乏的原因及严重后果
原因:不合理开发和利用,过度消耗。
后果: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影响可持续发展。
8、 水污染的原因及严重后果
原因: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水资源遭到了严重的污染。
后果:影响生物生长和人体健康。
9、 土壤污染的原因及严重后果
原因:人类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水、废渣和垃圾越来越多。
后果:不仅严重损害农作物的生长,也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健康。
10、 大气污染的原因及危害
原因:由于人类生活和生产中使用煤炭、石油等能源的不断增加,工厂、居民区和汽车等将越来越多的废气排放到空气中,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
后果:大气污染不仅会严重影响地球上各种生物的生存,也严重损害着人类的健康。
11、面对严峻的人口、资源、环境形势,人类唯一的选择是什么?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人口增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单元
一、知识归纳:
1、身边的公共利益包括: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卫生事业、公共教育)。
公共服务中的公共卫生事业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卫生技术保证。
公共教育对于提升人口素质、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具有深远意义。
2、 全人类的公共利益包括:国际安全、国际经济、国际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等。
3、 建设公共公共设施的主要目的:为了直接造福于人民,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政府是公共设施的主要提供者和管理者。
4、 在冲突面前,我们应该优先考虑公共利益,同时依法保护个人的正当权益。
5、 世界各国政府都在通过税收的方式大力发展医疗、教育等公益事业,为人民谋福利。
6、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表现:①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对立;②一些单位或集团的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
7、 公共利益在公共生活具有优先性,但这不等于无视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8、 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支撑国家建设的资金保障,也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税收取之了民,用之于民。
9、 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①道德的约束②法律的调节③制度的保障。
10、 学校、企业、军队、政府等都是特定的社会组织,维护公共利益是社会组织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们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1、 政府是公共利益最大的提供者与守护者。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反映了政府的执政水平和能力,也体现了一个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程度。
12、 政府维护公共利益有多种方式:法律、行政、经济、教育、道德教化等。
13、 依法行政是政府执政为民,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
14、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各国政府在国际安全、国际经济、国际文化等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共同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
15、 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非政府组织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6、 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已经覆盖了从环保、教育、科研、社会工作、慈善到公共交通、公益展览等广阔的领域。
17、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承担着特定的社会角色,每种社会角色都与一定的责任相对应,如果每种职业角色所要求的分内责任都得到履行,社会就能和谐有序的运转,对每一个人来说,这就是为维护公共利益尽了一份责任。
18、 社会公德是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最简单、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是实现公共利益的底线伦理。
第三单元
一、知识要点
1、我国目前有5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些民族自治区域分别聚居着: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回旋、壮族等很多兄弟民族。
2、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达1800万。壮锦是壮族传统的工艺美术品。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的参政议政。使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得到保障。
5、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6、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50多年来党和政府制定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方针,并完成了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的大业,但台湾问题尚未解决。
7、“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从解决台湾问题开始的。
8、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回归是中国人民在完成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一国两制”构想取得了巨大成功。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9、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0、有关台湾的全部历史和法律事实都证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复兴的标志,中华民族的复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心愿。
12、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在目前,要大力发展以“三通”(通商、通航、通邮)为中心的两岸交往,增进人民的共识和感情。
13、到21世纪的中叶,也就是新中国成立100周年的时候,我们要基本实现的目标:①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③把我们的国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四单元
①劳动创造了人类,创造世界,创造文明。②劳动,促进人的成长与发展,丰富人的精神世界。③劳动,是美好生活的源泉,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需要。
2.为什么说劳动创造了人类?(怎样理解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人类是由古猿经过千百万年逐步演变和进化而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是劳动促成了从猿到人的转化,最终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因此,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
3.如何理解劳动促进人的成长与发展?
①通过劳动工具的发明和使用,人类延伸了身体的某些器官的功能,加强了在自然界中谋生和发展的能力。②劳动是培养和发展人的道德品质、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③劳动不仅能够促进人生理、心理和品德的发展,而且与个人的成才、事业的成功紧密相关。④劳动可以锻炼我们的能力,磨砺我们的意志,强化我们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⑤通过劳动,我们不但能学会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坚强不屈,而且能够体会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学会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单元
(一)、知识要点:
1.新型劳动者的特点(素质):①善于学习新知识②掌握新技术③创新能力强。
2.技术创新已成为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二)、问题归纳:
1.如何理解“劳动”?(劳动对人类及人类社会有什么重要意义?)
①劳动创造了人类,创造世界,创造文明。②劳动,促进人的成长与发展,丰富人的精神世界。③劳动,是美好生活的源泉,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需要。
2.为什么说劳动创造了人类?(怎样理解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人类是由古猿经过千百万年逐步演变和进化而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是劳动促成了从猿到人的转化,最终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因此,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
3.如何理解劳动促进人的成长与发展?
①通过劳动工具的发明和使用,人类延伸了身体的某些器官的功能,加强了在自然界中谋生和发展的能力。②劳动是培养和发展人的道德品质、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③劳动不仅能够促进人生理、心理和品德的发展,而且与个人的成才、事业的成功紧密相关。④劳动可以锻炼我们的能力,磨砺我们的意志,强化我们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⑤通过劳动,我们不但能学会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坚强不屈,而且能够体会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学会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五单元
(一)、知识要点:
1.市场就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最原始的市场是偶然发生的物物交换的场所。
2.集市是从早期市场最终过度到现代市场的关键环节。集市贸易的广泛兴起,是市场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
3.现代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完全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市场概念。
4.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公有制;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5.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的政策是:鼓励、支持和引导。
6.我国现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
7.公平买卖,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这是我们理想的市场秩序。法制是市场经济的护卫者。法律是保障市场正常运行的最重要的规则。
8.平等、公平、公正是市场交易的基本要求,是维护交易秩序的重要原则。经济法律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建立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9.品质和诚信是市场的通行证。品质是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经营命脉之所在。
10.提高产品的品质是拓展市场的关键。
11.诚信是市场的支撑者。诚信经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立业之基、兴业之本。
(二)、问题归纳:
1.为什么说市场不仅是社会经济的“晴雨表”,也是“调节器”?
①社会经济的兴衰常常可以通过市场反映出来。市场繁荣,说明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市场萧条,说明社会经济在衰落。②同时,市场是生产与消费的连接点,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市场不仅是社会经济的“晴雨表”,也是“调节器”。
2.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和局限性(弊端)分别是什么?
特点:所有物资的生产、流通(资源的配置)及其价格都由国家计划调控。
局限性:政府决定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再有计划地通过票证分配生活消费品。这种对社会资源的统一生产、调拨和分配的做法,难以对市场供求和资源的稀缺程度做出灵敏反应,结果,有的产品积压,有的则长期短缺。
3.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有什么优势?
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企业可以直接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化,决定生产和经营的品种和数量,既调动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又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4.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①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实现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目标的重要步骤。②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进一步成为世界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可以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另一方面也为自身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5.国有经济的含义是什么?
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
6.国有经济的地位优势是什么?
在我国,国有经济拥有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积聚着我国最先进的生产力,控制着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和关键领域,担负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重要任务。
7.国有经济的作用(意义)是什么?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
8.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分别是什么?
含义: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集体经济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共同富裕,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
9.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哪些意义(作用)?
①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弥补了公有制经济的不足,推动了各地经济的飞速发展。②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0.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具有哪些危害?①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是对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既损害了其他商家利益,又损害了顾客的利益。②从长远来看,这种短视行为也不利于本地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最终损害的其实是自身的利益。
11.市场经济是公平经济。为什么?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是靠买卖双方的契约联结起来的。对契约的遵守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双方共同遵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来保证。因此,市场经济是公平经济。
12.怎样理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①要维护现代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保证正常的市场秩序,就必须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②只有完备的法律、法规,才能引导和规范人们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经济活动,避免经济活动中的不公平现象。
1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中,有的经营者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14.消费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①安全权。②知情权。③求偿权。④自主选择权。⑤公平交易权。⑥获得有关知识权。⑦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15.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
①向工商部门投诉,拨打12315电话。②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③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④利用新闻媒体披露。⑤向法院起诉。
16.品质的含义是什么?
品质就是物品的质量,是指产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而具备的特征,一般表现为产品的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使用寿命等。
17.品质对企业来说,有什么重要意义?
对企业来讲,品质就是面向顾客,以顾客为中心,满足顾客的需求。只有高品质才能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不断创造新的市场机遇。
18.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应树立哪些意识?
①法律意识。②品质意识。③竞争意识。④诚信意识。⑤开放意识。
19.提高产品的品质是拓展市场的关键。为什么?
①没有产品品质作保障,市场拓展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缺乏生命力的。②只有最大限度地提高品质,才能从根本上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走得更远。
20.谈谈对诚信的认识?
①“诚信”是人们普遍认同的最重要的商业道德。“诚”要求人们诚实经营,不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不坑蒙拐骗;“信”要求人们重合同,重承诺,遵守契约。②诚信经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立业之基、兴业之本。③对个人而言,如果没有了诚实,将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在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诚实是最起码的品德。
21.诚信对企业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①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无论在外国还是在中国,经商都要求以诚为本。一个不诚实的企业是无法生存的,更不可能实现持续发展。可以说,诚信经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立业之基、兴业之本。②在经济活动中,货真价实、公平无欺、城市经营被认为是高于一切的原则,违背了这个原则,无论个人还是企业,最终一定要为其付出代价。
22.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具有什么危害?
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违背诚实经营原则的突出表现之一,它不仅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最终也会使自己付出应有的代价。
23.为什么说诚实与利益本非矛盾?
①诚实与利益本非矛盾,即使产生了矛盾,企业也应该诚信至上,在诚信的基础上寻求利益,那样的利益才是长久的利益,真正的利益。②对于企业和企业家来说,如果违背诚实的原则,就无法塑造完美的社会形象,也就没有信誉可言,最终失去的必将是企业的生命。
24.如何理解“市无信不立,人无信不立。”
①取信于市,是企业、企业家从事经济活动的前提。契约、合同、借条等,都是自己的庄严承诺,都应该切实地加以履行。因此说市无信不立。②重信守诺,是每个成功企业发展的法宝,也是每个公民应该坚持的做人原则。③取信于人,也是我们中学生在社会上立身处事的基础。我们应该言而有信,言出必行,切实地履行自己的承诺。因此说人无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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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3
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要点
第一单元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注意,不属于人民的但属于中国公民有: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分裂国家的人③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什么是我国的公民?(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中国公民:★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①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②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 人身自由权利(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8、公民应该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联系: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即道德义务不等于法定义务,不履行道德义务,不一定违反法定义务。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p25)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
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即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都是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p26.d2)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济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
4、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5、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6、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 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7、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8、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9、★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10、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1、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
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2、★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d2)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13、什么是姓名权?(p43)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 、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4、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p43)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5、★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p44)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16、隐私的含义(P46)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 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
17.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P46、47)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18、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19、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但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在公共场所的活动、违法犯罪行为更不是隐私。)
20、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
(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21、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
(1)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2)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22、★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第三单元
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
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作用:对个人:一方面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是个人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P59)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P60)
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3、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p61)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4、★义务教育具有什么特征?(p61)
(1)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2)公益性,即不受学费、杂费。它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3)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5、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这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6、★为什么子女上学不是个人的私事?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如果自己不想上学就不去上学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可见,孩子不上学并不只是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大事。
7、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
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
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9、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①它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②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10、我国法律如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1--73 )
(1)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往往通过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2)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1、★公民维护自己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这是实施法律规定的其他各种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方式的前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所有权)(2)也可请求①返还原物②排除妨碍③恢复原状③赔偿损失。(3)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P74)
12、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13、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4、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p77)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15、★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p77,p77)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16、什么叫继承权?(p77)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17、★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
(p77-78)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18、★什么叫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p78)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
19、★什么叫遗赠?(p79)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受遗赠人获得遗赠的遗产,受我国法律保护。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20、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应该怎么办?
(1)当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2)也应该注重情意、互谅互让的精神、互相关爱、互相尊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21、什么叫智力成果?(p81)
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2、什么叫智力成果权?智力成果权有年龄限制吗?(p82)
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它是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包括公民和法人) 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产品”所具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等。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
23、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
(1)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24、消费者和经营者是什么关系?(p86,p87)
(1)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2)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遭受巨大损失。
25、★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p89)
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6、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7、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p91)(9项)
★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知情权(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公平交易权(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28、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p92)
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29、作为消费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p93--94)
炼就一双“慧眼”,要求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30、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p96)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5)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单元
1、对公平的理解相同吗?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你认为什么是公平?
(1)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到的(2)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p100--101)
3、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p102)
(1)公平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2)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3)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p103)
(1)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5、★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p104--105)
(1)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2)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3)崇尚公平,主持公道,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公平合作有什么意义?(p106)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7、如何才能与他人进行公平合作?(p106)
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8、★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
凡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是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实施正义行为,不做不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p109)
9、★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p109--110)
(1)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其正义性在于它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2)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在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是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10、★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怎样的?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p111)
11、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
(1)从小自觉树立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形态,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2)做有一个正义感的人。(p112--113)
8.非正义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的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
9.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如果选择消极态度会有什么危害?
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它将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我们自己的利益。
10、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p114)
(1)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2)而面对非正义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11、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
12、★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
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注意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第2个回答  2012-07-11
对公平的理解相同吗?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你认为什么是公平?
(1)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到的(2)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p100--101)
3、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p102)
(1)公平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2)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3)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p103)
(1)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5、★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p104--105)
(1)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2)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3)崇尚公平,主持公道,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公平合作有什么意义?(p106)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7、如何才能与他人进行公平合作?(p106)
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8、★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
凡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是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实施正义行为,不做不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p109)
9、★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p109--110)
(1)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其正义性在于它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2)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在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是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10、★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怎样的?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p111)
11、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
(1)从小自觉树立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形态,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2)做有一个正义感的人。(p112--113)
8.非正义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的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
9.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如果选择消极态度会有什么危害?
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它将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我们自己的利益。
10、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p114)
(1)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2)而面对非正义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11、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
12、★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
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注意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第3个回答  2011-06-14
第一单元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 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行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1、什么是人格权?(p25)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它们有什么特点?(p25)
(1)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2)精神性人格权 (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p25d.2)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p24、25)
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
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
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p26.d2)
答: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
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0、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
11、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1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13、什么是肖像权?(p40)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14、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p40)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15、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6、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
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第4个回答  2011-06-28
第一单元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者、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 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1、什么是人格权?(p25)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它们有什么特点?(p25)
(1)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2)精神性人格权 (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p25d.2)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p24、25)
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
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
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p26.d2)
答: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
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0、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

11、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1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13、什么是肖像权?(p40)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14、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p40)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15、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6、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
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7、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d2)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

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18、什么是姓名权?(p43)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9、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p43)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0、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p44)

21、隐私的含义(P46)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P46页)

2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46、47页)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4、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25、如何尊重他人隐私?(p51-52)
(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 ,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侵害隐私权表现

26、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27、如何保护隐私权(方法)(p55)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法律保护的方式P55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精神赔偿等。

第三单元
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
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作用:①对个人(P59)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②对民族、国家(P60)教育成就未来

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p61)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4、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教育”是什么意思?(p61相关链接)
“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5、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p61)
(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体现在家庭和社会两方面。
(2)义务教育具有统一性: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 ,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

6、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7、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
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
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
9、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哪些手段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2--73)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往往通过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 有权。
10、公民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P74第一段)

12、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13、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4、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p77)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15、什么叫继承权?(p77)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6、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p77-78)
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7、什么叫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p78)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18、什么叫遗赠?(p79)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19、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9相关链接)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20、什么叫智力成果?(p81)
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1、什么叫智力成果权?(p82)
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它是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包括公民和法人)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产品”所具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等。

22、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p89)
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3、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9项)(p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其中最主要的是安全权。(各权利

的含义见课本及笔记)
24、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p92)
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25、作为消费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p93--94)
炼就一双“慧眼”,要求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26、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p96)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
第四单元
1、对公平的理解相同吗?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你认为什么是公平?
(1)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到的(2)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p100--101)
3、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p102)
(1)公平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2)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3)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p103)
(1)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5、★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p104--105)
(1)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2)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3)崇尚公平,主持公道,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公平合作有什么意义?(p106)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7、如何才能与他人进行公平合作?(p106)
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8、★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
凡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是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实施正义行为,不做不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p109)
9、★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p109--110)
(1)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其正义性在于它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2)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在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是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10、★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怎样的?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p111)
11、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
(1)从小自觉树立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形态,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2)做有一个正义感的人。(p112--113)
8.非正义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的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
9.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如果选择消极态度会有什么危害?
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它将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我们自己的利益。
10、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p114)
(1)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2)而面对非正义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11、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
12、★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
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注意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参考资料:百度上查的,就是有点改动

第5个回答  2011-06-22
第一单元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

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

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

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

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 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

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

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

人身自由权利⑤……⑨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行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

、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

有哪些?(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

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

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

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

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

德的要求。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1、什么是人格权?(p25)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它们有什么特点?(p25)
(1)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2)精神性人格权 (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p25d.2)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p24、25)
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
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

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
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p26.d2)
答: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
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

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0、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
11、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1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

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

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13、什么是肖像权?(p40)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14、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p40)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15、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6、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
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7、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d2)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

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18、什么是姓名权?(p43)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

、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

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9、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p43)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0、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p44)
21、隐私的含义(P46)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

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P46页)
2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46、47页)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

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

民的隐私权。
24、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25、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
(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

,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侵害隐私权表现
26、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

,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

行为。
27、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

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

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法律保护的方式P55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精神赔偿等。
第三单元
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
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

,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作用:对个人(P59),对社会(P60)
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

的权利。
3、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p61)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

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4、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教育”是什么意思?(p61相关链接)
“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

遵循并应尽的义务。“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5、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p61)
(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体现在家庭

和社会两方面。
(2)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 ,应

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
6、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这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

务。
7、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
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
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

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
9、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哪些手段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2--73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往往通过采用

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

财产的所有权。
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通

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

法财产的所有权。
10、公民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P74第一段)
12、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13、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4、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p77)
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15、什么叫继承权?(p77)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6、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p77-78)
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

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祖父母
17、什么叫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p78)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

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18、什么叫遗赠?(p79)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

允许的,称为遗赠。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19、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9相关链接)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

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20、什么叫智力成果?(p81)
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

艺术作品等。
21、什么叫智力成果权?(p82)
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它是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包括公民和法人)

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产品”所具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等。
22、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p89)
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社会

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3、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

利?(9项)(p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

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

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其中最主要的是安全权。(各权利

的含义见课本及笔记)
24、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p92)
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

、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

当利益)。
25、作为消费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p93--94)
炼就一双“慧眼”,要求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习和掌握有关

消费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26、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p96)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

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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