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刑部刽子手的正式称呼和等级是什么

如题所述

刑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刽子手属于刑部(司宪),具体官名、品级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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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4
中国古代职业刽子手虽说是个“技术活”,报酬不菲,然而毕竟血腥肮脏,有违名教仁恕,所以上不得席面,属于下等又下等的干活,多从民间职业组织中临时选人担任具体行刑的角色,哪里有什么等级,有等级的充当的是监斩官。至于称呼,从有记载的看,也就是“刽子手”或“刽子”之类了。刽者,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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