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司经理要求我辞职,对此,我可以拿到第二季度的奖金吗,发放是在8月10号,(7月工资内)。还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获得经济补偿吗?
所谓调整结构是这样的
面试时候说的工资是总的,来了以后才知道公司居然把我们的工资按照补贴,电话费,岗位津贴,底薪,给花分开了,但数额不变。“被福利”了。
5月公司又重新修改了工资结构,底薪全部设置为1300,其他为补贴,福利。这样做合理吗?
但是奖金只是口头约束是固定1000,没有书面材料,只有5月工资单有1000.的奖金纪录
还有一点,公司同意从5月加500底薪给我,但这个月工资单下来没有加。我们经理要求我主动离职后,在6.14发工资前一天。叫人事不加了。。这种做法可以要到钱有多少胜算,又没有书面证据
我原本规定的发工资的时间是每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