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职的公安警察(因为私事:包括探亲、旅游)是可以出境的。如果工作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话,就很难了,除非因为公事出国。所有的公务员申请出入境证件(港澳通行证和护照,台湾的话可能有新的规定)时需要向普通人一样办理正常的手续外,还需要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同时,还需经过公安机关内部的审批流程,也就是单位同意且报本地主管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 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 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 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 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 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 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 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 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 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 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