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车开四停四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就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在驶入广州市中心区,须间隔4天以上才能再次驶入。但不适用本规定的有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救险车、军车、警车等这些执行任务的,客运车辆持道路运输证件的,使领馆号牌车辆、港澳号牌。就是驶入广州市内限定区域四天非广州车牌车辆,就会禁止再次驶入在之后的4天里,假如再次驶入没有过4天的期限,就会罚款现金两百元和记3分的处罚当违规1次。可见广州市交警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可藐视。不过也有很多人表示没有看懂这个规定,在这里给大家举例说明:比如说是外来的车辆,进入了限定区域在在1号的时候,根据政策这外地车可以一直待到4号,只要离开广州在五号前就不会违规。这里限行的天数要注意的是从离开时的第二天开始算起的,就拿刚才的例子来说,4号离开,限行的第一天就是5号,所以再次驶入要等到9号才行。只要离开是在4天可以行驶的时间范围内,开始计数都是从离开的第二天。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一条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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