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租的房租,合同一年。2010年8月到期,之后没有续签合同。
2011年,2月份,房东已经把房子卖掉了,5月底交房,房子就属于新房主了,跟房东没有任何关系了。
但是期间没有告诉我们房子已卖,还继续收着我们租金。
还叫新买家来看房子的时候,千万不要和我们讲话,千万不要说房子已经卖了。
还跟新买家说什么,我们是他一个大客户的亲戚,知道了会影响他生意,其实根本没这回事。还在中介和新买家面前把我们两个女孩子说的恶劣的不得了。
开始我们还纳闷,房子卖了为什么不说,后来终于明白了,他就是想坑我们房租。如果我们不是在无意中知道房子被卖了,还会继续交房租给他。等产证下来,新房主肯定要把我们赶出来的。
后来听说,租客有优先购买房子这回事,否则房东违约
但是关键第二年我们没有续签,第一年的租房合同和押金收条也找不到了
没有证据,就完全被动,我们还能对房东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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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的合同已经过期了,而且我的合同和押金收条都找不到了,怎么办呢?你有QQ吗,我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