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首先,国家规定的每天工作时不超过8个,一周超过44个。
如果你是上班10小时,那么至少你有2个小时的加班时间。
对于是否违法,这个问题就不一定。
关于上班时间,并不能完全证明是违法的,可以借助劳动法的第39条。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5-27
还有几个问题你要说清楚:1、这10小时中间有没有休息时间?是多长时间?2、周六周日上班不?节假日上班不?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每周44小时计算,你可以自己算一下一个月下来超出了多少时间,再对照《劳动法》决定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工会协调,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但是。。。我不得不说但是,上面那些是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得吃饭那,你们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而你也不想干了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还有,有些单位是不受劳动法协调的,比如说现役部队。
第3个回答 2007-05-27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