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未满一个月走人工资怎么结?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9

递交辞职报告后未满一个月走人工资怎么结?

1、只有离职报告提交,公司审批通过,离职时间不局限在一个月;
2、如果提前离职,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意义,没有违规;
3、工资按照离职之日结算,除非双方约定按照一个月时间结算工资,否则按照离职之日计算工资。
4、牵扯到赔偿、奖金等事项,需要跟企业协商

辞职报告满一个月后老板不结工资

你已经明知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就应该依法维权。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劳动者依法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劳动者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打完辞职报告未满一个月走会扣钱么

新劳动法是辞职以后一个星期可以离职不扣钱。明天就走好象要扣的

若提交辞职报告之后未满一个月就离职,算不算自动离职,能否结到工资?

因辞职未期满,正在职工作期间,因你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给工厂带来损失的要赔偿那部份啊。工资是可以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辞职未满一个月走人上个月的工资还有吗

你是依法辞职的,到时可以离职走人。若公司拒付工资,你找劳动局就行了。

辞职后未满一个月走人,后果会怎样?

劳动者提出辞职,那么必须做满一个月,不然,离职当月产生社保费用,公司会让劳动者自己承担。甚至,有些公司以旷工来开除劳动者,那么劳动者以后找工作非常困难。

员工递交辞职信后,公司在未满一个月时批他离职,是否等于辞退?

这个问题,我也遇到过。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这是对员工离职的一种限制措施。按说,是对企业有利的。我一直认为,员工提出离职之后,作为企业,是随时可以要求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关于这方面,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公司在员工递交辞职信后不到一个月准其离职,跟辞退完全是两回事。
我的意见:一般来说,员工写辞职信的时候,“心已经走了”,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情况,还不如让员工早点离开。有些岗位,甚至不方便让去意已绝的员工留下来干够三十天。比如客户服务之类的岗位,或者财务、人事岗位。
但是,允其不足三十天离开,要注意与员工沟通的方式,不能粗暴通知让他走。方法不当,就有“辞退”的形式上的一致了。这样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有时候(这种情况我遇到过),有的员工写辞职信,是有他的安排的。在这三十天里边,他并没有打算走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更应该慎重。
不过呢,不管怎么说,员工有辞职信在你手里,这是事实。就算员工投诉之类的发生,劳动部门会充分考虑到这个事实,也就不会对企业怎么样的。

没签合同,工作未满一个月,提前十天写了辞职报告,我能拿全工资走人么?

如果你没满两个月是拿不到的。在任何地方都一样。去哪告也没用。你这才多大事劳动局都懒得管。我就是做这行的五六年啦大小的饭店都走过。一般都是满三四个月打离职才给工资让走的

提交辞职报告后未满一个月,但正常交接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能领到最后一个月工资吗?

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后未满一个月,但正常交接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是能领到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问:递交辞职报告满一个月,但业务没有交接完,离职手续没办齐,可以走吗?

那也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书面提出辞职30天,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