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下水管到底是公共财产还是私人财产?

楼上的卫生间漏水,楼下把卫生间几个下水管塞东西给堵住了,堵的是是楼上用的排水管,整栋楼的主管没有堵。

楼上的污水排不走,楼上狗急跳墙,用电钻把排水管打烂,污水直接流到楼下。

警察会治安拘留楼上吗?因为楼上故意损坏下水管,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吗?

楼下的行为是侵害楼上的排水权,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警察不能治以“损坏公私财物”为由治安拘留楼下吧?“堵”和“打烂“应该认定为两种性质吧?
楼下吧?

下水管属于业主共有,不能随意破坏。你反应的情况应当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引起治安拘留问题。若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
纵横法律网 宋晔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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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2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是刑法上的概念,这两个人还没到这个程度。自己协商解决吧,找物业修理,有财务损失的要互相赔偿。跟相关部门还没什么关系。不打不相识,好好认识下,协调下。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你所说的是民事权利中的相邻关系,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1、《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 《物权法》第七章规定: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 相邻关系
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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