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评判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科目三的评判标准主要分为三种:扣100分、扣10分、扣5分。科目三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不同准驾车型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一般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交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接下来我们将具体介绍扣分标准:

以下情况扣100分,不合格:

1. 遮挡或关闭车内音视频设备;

2.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3.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

4.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5. 使用挡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

6. 行驶中低头看挡位;

7. 行驶中空挡滑行;

8.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

9.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10.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车道边缘实线;

11.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12. 连续变更两条车道或两条以上车道;

13.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14. 因观察、判断或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15.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

16.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

17.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杆未置于空挡;

18.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

19. 通过路口时开启远光灯。

以下情况扣10分:

1.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

2.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3.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4. 因动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5.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6. 制动不平稳;

7.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30厘米;

8.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

9.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行车制动踏板;

10.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

11. 起步车辆发生闯动;

12.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不能合理使用喇叭;

13.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

14.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

以下情况扣5分:

1.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

2.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

3.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不能合理使用喇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