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南太湖新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1、调整补贴对象在湖州市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太湖新区指定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2、调整补贴标准:
(1)博士:一次性补贴40万元;
(2)硕士:一次性补贴25万元;
(3)原“985”“211”及“双一 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万元;
(4)普通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15万元;
(5)专科(高职)毕业生:一次性补贴7万元;
(6)正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30万元;
(7)副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28万元;
(8)中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15万元;
(9)助理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7万元;
(10)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28万元;
(11)技师:一次性补贴15万元;
(12)高级工:一次性补贴7万元;
(13)中级工:一次性补贴5万元;
(14)初级工:一次性补贴3万元。
申请材料如下:
1、《南太湖新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阶段性)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护照)、结婚证。
3、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技人才 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任职资格证书,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4、申请人在湖州市就业的,提供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和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
5、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6、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及由银行提供的按揭手续办结相关材料证明;
7、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8、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
综上所述,政府通常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才引进政策,制定相应的购房补贴政策。可以直接咨询南太湖新区的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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