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邻居发生了打架事件,有几个人到他家将男主人打了.当时这几个打人者用用钥匙开邻居家门时我看见了.后来邻居男主人报了案,并且拍摄了遗留的现场照片.警察随后到我家了解情况,让我将当时看到听到的情况说明一下,并声称会为我保密,于是我答应了,并且做了笔录.
这家的女主人是我的同事,因为闹离婚与男主人产生纠纷,而那天的打人者是她的亲戚.她事后给我打过电话,要求我在有人调查时声称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希望事情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所以做了笔录.同时我又不想让她知道这一点.因此,我想请问,邻居家的男女主人会有机会知道我做证的事吗?我会不会被要求出庭当面做证?是否可以拒绝?
邻居家的事件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呢?男主人是被打成轻伤.他报了案并且派出所已经受理了,接下来一定会进行庭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