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工作15天,前几天表现尚佳,后来因公司业务忙,则有时要加班到6点30左右,所以在工作了10天左右就提出辞职,因公司考虑其也是比较有能力的,所以公司让其每天在5点50左右下班,后又做了5天,结果其又提出辞职,各位请说下,这样的员工,公司留下有什么用。但其工资也要发啊,请问怎么发放其工资,但肯定不可能给他半个月的工资啊。头痛。
公司与她还没签劳动合同,这的话怎么算呢,我们有表现奖等等,是不是可以扣除其表现奖及工资税啊。
追答那要是这样的话,没办法,可以不给了。但是公司毕竟是公司,不能有损形象。 你就给他开半个月的吧。 该扣的扣。他自己心里清楚,本来也都留不住了,他干的再好有啥用, 也许被挖走了。也说不定, 没必要为这小事闹心。我的意思是可以不给钱,(因为他没干到一个月)给钱是因为咱们公司是个好公司。也给他一个感觉,他也算是好员工。他不留在这是他没这个福气。该扣的就点扣。因为都走了。你给他那些奖金,他也不能在帮公司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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