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遗传承提几点建议

如题所述

1.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条例》
应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条例》,为非遗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建议将“文物局”更名为“文化遗产局”,以便更好地统一管理并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2. 增加财政补贴并改善传承人待遇
应提高非遗传承人的财政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此外,简化补贴领取手续,为农村传承人提供更多便利。同时,提升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并通过与教育机构的合作,促进非遗技艺的传承与人才培养。
3. 促进非遗融入教育与社会生活
川剧等非遗项目应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并在社区等基层推广,以培养公众对非遗的兴趣和认识。建议试点建立公私合营的学院,实施全科教育,培养能够适应乡村教育需求的“全科型老师”。同时,应重视传统村落的保护,将非遗保护与村落文化相结合。
4. 改变观念,重视非遗保护
非遗保护的关键在于改变观念,将非遗视为宝贵财富而非负担。日本等国家的经验表明,重视手工艺的传承,并为传承人提供支持,有助于非遗的持续发展。在我国,应从教育入手,将本地非遗编入教材,培养青少年的文化认同感,并对非遗传承人提供培训和激励,以缩小文化代沟,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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