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房,但现在不能更名,我需要和卖房人签订一个什么样的公证合同,才能保障我以后能顺利过户,并且,卖房人不会一房二卖呢?请高手指点,
我是长春的。
我应该怎么办?才能保证我想过户的时候可以顺利过户,是让第三方和卖房人签订委托卖房合同,是不是这样,如果需要过户的时候,我就可以直接和第三方拿着公证书就可以过户了,不用原房主。
或者,我怎么要求一下卖房人,才可以不让他反悔。我到底需要不要公证,需要做哪种公证?
如果我和卖房人签订委托书,就是说,他委托我全权卖房子,等到时候过户的时候,是不是就不用卖房人到场了?我直接就可以过户。不用卖方去了?
追答办委托是可以的
追问如果办委托,是不是卖房人就不允许自己卖房了,也不会产生一房两卖,或者涨价卖房人反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