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时也可以通过盖章或者摁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字。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续贷本人可以不去
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人不去是可以的,可以委托他人来办理,不一定要是本人亲自办理。大家将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个人学籍证明(比如学生证),续贷申请表,以及委托书等等资料交给受托人就行了。
续贷:
现场办理:需要您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您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申请表无需盖章。
续贷远程线上办理流程
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后,点击“申请贷款”按钮。
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以确保贷款申请成功短信和回执验证码短信均发送到该手机号码。
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申请信息后,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申明,提交申请信息。 (注意:贷款期限一般选最长的,较长的贷款期限能帮你充分享受优惠政策,从容还贷。)
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或“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査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
身份认证。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
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资助中心。
务必在10月10日前, 拿着回执回学校给负责学生资助的老师,请他录入回执,贷款才正式生效。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贷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卡号清晰)
3、贷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两份
4、下一年度应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清单1份(部分地区)
5、个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
6、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原件两份。
这两个是需要贷款学生自己准备的材料,要求用A4大小的纸张进行复印。
、《国家助学贷款用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书》一式三份
6、《XX银行个人借款凭证》(一式五联)
以上三款材料是在办理现场领取的,因此不需要贷款学生自己准备,不过在办理当天,贷款学生应该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贷款银行卡原件以及黑色签字笔。
以下三种情况不允许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有酗酒、吸烟、赌博行为者;
2、利用国家助学贷款购买高档消费品者。
3、申请贷款学生须为有学籍的学生,无学籍的预读生不能申请贷款。
如果说需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等材料,那么就以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通常来说,该类材料都会有相对应的模板,贷款学生只要按照模板准备即可。上述的材料,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出现过的材料来整理的,具体所需材料以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准。
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自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续贷时,您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您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助学贷款的发放:
如合同审批通过,贷款将在11月中旬发放。
具体时间不确定,请耐心等待。
贷款一部分发放到高校,剩下的发放到还款账号支付宝上。
如果贷款发放了,自己又交了学费或学校扣多了钱,请联系高校退款。
助学贷款享受到的优惠: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