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十年以上的离婚问题

一对夫妻分居十年以上的话离婚是不是只需要二者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好了?如果是一方无法到达或者拖着不愿意办理的话是去法院起诉吗?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另外还有财产方面的分割问题又怎么解决?还望大家给详细帮我解答一下,在线等。

1、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是两个人共同到民政办理,单独一方去是不能办理的。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如果一方不愿意去,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需要提交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
3、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是三个月,也就是说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是六个月。象这种案件,法院一般适用的是简易程序;
4、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原则上平均分割。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分居十年中双方各自自行添置并实际控制的财产,在对方没有分割这类财产意思或者财产价值不是很大的情况下,基本上都是按其双方各自实际控制的财产进行划分。但也有一方购置的大宗财产如车辆、房产等,对方要求分割的,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至于债务原则上是各还各的,因为就你描述的情况看来,分居中一方借的钱应该基本上是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和开支的,并且对方很可能也不知道。只有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
以上供你参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追问

谢谢你整理的那么多材料,但是,我提问的关键在于我问的那几个问题,你的这个答案我在好几个帖子里看到了。虽然都是有关离婚的问题,但是毕竟提问的不一样,这样复制链接未免太敷衍了吧!!

追答

所有离婚的案件问题基本上可以在我这个回帖中找到婚姻法处理的原则。
作为曾经专门作离婚案件的律师,现在是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法官,专门判离婚案件。
总结的这么多资料,你以为不要时间和精力呀,这是敷衍?
多不容易呀,除了我百度知道中有几个这样静心去组织这样的原则?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07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相关事宜工作人员都会清清楚楚地告诉你的!
第3个回答  2011-06-07
早就可以离了 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可以离婚了的·追问

那么是必须两个人都到当地民政局吗?如果只有一方可以到是不是就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法院的话需要多长时间能判离?关于财产的分割的话是不是分割的就是各自名下的东西?如果不是各自名下的就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另外,如果是属于分居的这十年间各自的债务也需要共同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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