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一)工程概况
合同标的是为建造一个小型泵站工程。合同文件包括:ICE合同条件(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提出的标准合同文本),图纸、规范、工作量表等。
投标日期为1979年5月1日。1979年6月1日授予合同。合同金额为148486英镑。合同工期15个月(即65周)。
(二)事态描述
1979年8月15日工程师致函乙方,将于9月1日将场地提供给乙方(这是一个不明确的开工令)。乙方按时向施工现场派了代理人和监工。但甲方未能及时交付场地,直到12月初场地才全部正式交付。但在11月和12月连续阴雨天气。在12月上旬到1980年1月上旬,由于现场重铺煤气干线,又致使乙方工程停工4周。1980年1月9日乙方向甲方提出19周工期索赔。
1980年3月18日,乙方催要屋面配筋图,但直到5月底甲方才提供这些图纸。这时相关的钢材供应又延误2周。
1980年7月间又由于特别的阴雨天造成工程局部停工l周。
1980年11月3日,工程师致函乙方,由于未能保持计划进度,要求己方采取加速措施。事态描述见图1。
假如你是工程师,认为索赔工期为多少较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