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招商手册》应该认定为“商业广告”,还是“要约”?

我们商场是新开的,《招商手册》印刷很精致的,内容也很详细。在我们这个案子中,有一个事实比较特别,就是我们在正式签约前,商场就要求我们先进行装修,并需先到服装供货厂家签订加盟合同,然后才能回来签约。不知道这个“先履行,后签约”的客观事实,能否作为证明《招商手册》应该认定为“要约”符合了该条件?
如果大家有《招商手册》相关判决的案例,请发给我好吗,我的QQ:89785721,谢谢了

1、招商手册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如果招商手册约定的内容具体明确,如价格、先装修、装修到什么程度等,可以认定为要约或者作为合同签订的一个附件;
2、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结果不同,您可以自己在网上收集一下,更容易找到您认为合适的案例。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追问

我在网上查了很多判决,都没有看到过《招商手册》被认定为要约的案例,真不知道该如何办

追答

如果具体明确,可以被认定为要约。
您是否能正确描述招商手册的内容,具体明确的判决是根据合同的可履行标准进行判断,而不是个人单方面的认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30
一般会被认定为要约,在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判决中经常会用到。追问

有被认定为“要约”的案例?我在网上找了好久,都没有呢。能否提供相关的案例啊。给你1000分。

追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4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去查一下。
此指导意见可能不适用于你们的案件,但对你们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2个回答  2011-04-30
应该是属于要约。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追问

能否详细的介绍一下具体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依据啊。我们也不会说呢。请了几个律师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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