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份,我在某大学报了会计系的自考,业余班,每周都要上课的那种,但上课的效果都很一般,除了数学以外,基本上都是老师把所谓的每一章,每一节的重点给我们念一遍。考试的时候,不说答案,连资料都没有,还屏蔽。报了6门,估计只能过1,2门,而且现在还要求我们在5月3好之前把第二学年的学费也交了(学费2600+书籍费300,书籍费多退少补)。如果不交,就不给报10月份的考试。这一点,我表示充分的不理解,我是去年10月份交的学费,怎么说也要到今年9月份才交啊,而且居然还说不叫学费就不给报考,好歹我也交了一年的学费,为什么不给报考啊?
所以,我不想再那个学校学了。
请问,如果我因为现在不交学费,而导致10月份不能考试,我能不能要求学校退还部分我第一学年所交的学费以及书籍费?
我只上了一个学期的课,书本也只拿了5门的,而且是很正规的学校。请大家帮忙想想办法,谢谢!
自考学费交了不想去可以退的。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
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