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处理一件事不妥当,犯了刑法,关了我两个月,法院判我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还有一个月就刑满了,这段时间我没出过县区,没犯法。当时我家属找一法官(想让我早日出来,)把宣判书送到看守所里的,当时也没宣判,我在里面,外面的人把手续办妥,我按签字后就出来了,在路上那法官也没说什么。我在网上查到还得去派出所报道,我这五个月没去派出所会不会有事?好担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