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时合同中注明交纳一定的定金或预付部份购房款后,如果对方签定后反悔要如何处理?

请问如果购房签定合同时注明交纳定金同时加上分二期付款计划条款,先预付部份购房款,到办完过户后再付清.同时收据上标明已收取了定金\预付部份购房款.
但是如果预付部份购房款后对方反悔了.要如何处理?
我是买家,现在是卖方反悔不卖,同时如果卖方说另外有负债在我们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有可能要以此房屋抵负债,我要如何做才能收回之前所付的定金和预付部份购房款?

一般情况下,双方合同中主要条款具备,经双方签字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后,合同就算生效并开始履行了。如果买房反悔退房,那么,视合同约定应属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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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1
按照合同约定违约处理
第2个回答  2011-04-21
建议,请立刻咨询律师。按道理来说,已经抵押的房子是不应该再出售的。
第3个回答  2011-04-21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可以有以下:
1、请求判定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这时候合同没有解除;这是基于合同成立合法有效,而且对方没有解除合同的事由的基础而提出的。
2、如果合同解除,你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返还双倍定金,但是一定要注意,如果原合同中规定的不是“定金”字样,则很难得到支持;同时,还应当要求对方返还一期购房款,并加上利息;最后,可以要求适当的损失赔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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