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23
可以
报 考 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会讲较好的普通话,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广播电视编导、导演、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创意与管理、群众文化管理、艺术展示管理-听觉艺术展示)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91年9月1日至1995年8月31日出生)。
舞蹈编导专业年龄限在18到26周岁(1988年9月1日至1993年8月31日出生)。
4、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湾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进行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⑵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上海戏剧学院2011年表演(戏剧影视)本科专业招生规程
表演专业招生考试本着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各项专业素质进行考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主要包括外部条件(形象、气质、身高、声音、语言等)、激情、感受力、想象力、形体协调与控制能力、乐感等。